海城市食品协会,成立于2006,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区站北委71号501室,本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九条“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、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,提供食品安全信息,技术等服务、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,推动行业诚信建设、宣传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”。宗旨是按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规定,依据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要,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,要食品安全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为全市谷物磨制及食品加工、食用植物油加工,畜禽屠宰、肉食加工,乳品、饮料、转基因食品、食盐、糖、酒、调味品、农副产品等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食品流通领域服务。制定行规行约,强化行业自律。1.参与制定行业规划的前期调研和中期评估,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专业化协作配套原则整合产业布局。2.在食品安全方面做好食品企业及食品流通领域的服务、法律、法规培训,提供食品安全信息,协助政府开展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,做好政府的参谋等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活动。3.积极主动了解会员单位的需要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帮助协调解决会员所遇支的困难和问题,广泛听取会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、并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。4.推动开展行检行评和推新推优活动,客观公正的向市、省推荐海城市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企业和海城市特色放心食品,参与申报市级名优食品及诚信单位的评审。5.食品生产经营及食品流通领域中的失信惩戒管理。6.组织会员开展技术和管理交流、人才培训、食品安全有关认证并发布相关公示与信息。7.起草并推动实施行业标准。8.行业统计调查、资料分析整理和综合信息报送。9.行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成果的总结、鉴定、评价、评估和推广应用。。